第11章 金毛犬萨沙
丽贝卡回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屋子里黑漆漆的一盏灯也没开。这直接造成了她在玄关处一个踉跄,在黑暗中弄出了不小的动静。
好容易摸索着开了灯,刚好看见林裕初揉着眼睛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迷迷糊糊地问她:“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我们临时加班。”丽贝卡的声音里有浓浓的疲惫,转身放下皮包去卧室里拿换洗的衣服:“为什么不去床上睡?”
“我是想等你回来的,结果一不小心就——”林裕初站起来跟着走进卧室,从后面搂住她的腰,声音低低的,“可算等到你。”
丽贝卡心不在焉地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他的脸:“时候不早了,休息吧。”
“你怎么能要求一个饥肠辘辘的人去睡觉?”他扳过她的肩膀,迫使她转过身来,和她接吻。
丽贝卡在酒吧从下午待到凌晨,眼下实在是精力不济,疲惫不堪。脑子里除了洗澡睡觉这两件事之外,其它的一件不想。如果不是必要的话,她都恨不得能不洗澡,直接栽到床上。
可林裕初刚刚一觉睡醒,眼下正是精力充沛。在等了这么多个小时,得到的却是如此潦草甚至是敷衍的态度之后,他的情绪终于爆发了:
“你现在很累吗?”
“嗯?”丽贝卡连他声音里的寒意都没有察觉,拿了浴袍就准备去卫生间。
林裕初站在她身后,看也不看她就问:“是酒吧里的那些客人让你疲于应付了么?”
现在,饶是丽贝卡累得再迟钝也能察觉他的不对劲了:“你在乱想些什么?”
“我说中了?”
“你爱怎么想是你的自由。”丽贝卡目不斜视地经过他,啪的一声关上了浴室的门。
林裕初对着浴室关上的门盯了几秒钟,突然间一脚踹到旁边的木柜上,在造成了巨大的声势之后,愤愤地摔门而去。
还真是少爷脾气。
丽贝卡把外面的响动听得清清楚楚,想他最多是受不了这气回家去了而已,且她自己心里还揣着一股怒气未消,又怎么可能再去助长他的气焰。
大约凌晨三点钟的时候,她被电话铃声惊醒。
号码是林裕初的,但电话那边的人却是另外一个中年男子。她心里一惊,顿时将情况和电视里常有的绑架案联系到了一起。
那人自我介绍,不是绑匪,却是警察。
她心里刚微微松了口气,马上又提了起来紧张地问:“警官先生,他是遇到了麻烦,还是犯了什么事?”
“您是他的朋友吧?”
“是,我是。”
“那请您马上来警局一趟,第七大道。”
“怎么了到底?”
警察说得含含糊糊,大意是林裕初身上没有现金,让她过来代交一下罚金。
她开车匆匆赶到警局一看,林裕初垂头待在审讯室里,身上没有一丝伤痕,明显不是因为打架斗殴才被抓进来的。
“都这个时间了,你还在外面整了什么事出来?”她坐下来问他。
林裕初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又将脑袋埋的更低,摇了摇头。
“他嫖.娼。”听声音像是刚才给她打电话的那个警察,“不过未遂。我们发现的时候,那个女人才刚刚进酒店的浴室。”
审讯室里只有林裕初一个人,很显然,那个女人已经独自解决完事情离开了只撇下他一个人在这里。
丽贝卡冷静地起身,跟着那位男警官去交罚金。
“你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吧?”一个女警察走进来时瞟了丽贝卡一眼,打趣他,“男朋友这么漂亮还在外面胡来?不过她也算是冷静的了,上次我目睹了一个女人,直接上去抓破了她丈夫的脸,又撕又打,跟只野猫似的。”
林裕初怎么会不知道丽贝卡这是在外面给他面子所以才没有当场发作,只是他实在不知道这种冷静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样的情绪。心里没底,也只能长长地叹了口气。
“你可以走了。”刚刚那位男警官走了进来,招手示意他出去。
林裕初扫了一眼他身后:“我女朋友去哪儿了?”
“她已经离开了。”
凌晨时候的街道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林裕初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丽贝卡并追上了他。
“贝姬,贝姬!”
他跟在步子走得飞快的丽贝卡身后,想去拉她的手,却被她愤怒地甩开。
再拉,再甩。
再拉,再甩。
林裕初迫不得已,只好上前几步挡在了她面前,定睛一看,才发现她被气得流了满脸的泪水。
那一瞬间,林裕初突然就变得无话可说。
“我觉得你下次该留点心,不要让别人在这个点钟还要跑来给你收拾烂摊子,这是最基本的修养。”
林裕初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当他怀着怒气在凌晨的街道上乱转碰见那个妖娆□□时那一刻的鬼迷心窍。当时,好像只有这个办法才能疏散他心中的火气,才能报复丽贝卡对他的冷淡。一想到她在酒吧里面,对着那些客人巧笑相迎,婉转温柔,他就控制不住自己,妒火中烧。那好,既然她可以对那些客人有求必应,那么他为什么不可以花钱和别的女人上床?他今天生生等了六个小时,等到什么了!她不给,还不允许他去外面找么?
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度量不够大。虽然嘴上一直说着不介意,可在心底,有哪个男人能真正容忍自己的情人在另一个地方跟其他人暧昧调情?即使这并不是她所愿意的。
他想把这些一股脑儿地全都吐出来,可到底也没能。
丽贝卡一言不发地绕过他,他听见了身后汽车发动的声音。
当谢依宁用她所能组织出来的最委婉最温和的语言向父亲表明自己不想在美国继续待下去,林裕初也不是她所希望持续交往的对象时,父亲的反应比她预想中的明显要激烈地多。
“可是您不觉得吗?他们这些人的私生活都太乱太没规矩了,个人作风也差。这以后要是真结了婚,日子怎么过呀?女儿以后难道还要跟着他一起去那些地方,看着他不让他乱来吗?”
“他现在放浪只是因为他还没有结婚,无拘无束。”谢军押了一口茶,“如果你们结婚以后他还这么在外边乱来,别说是你,连他父母也不会同意。”
“可是,”谢依宁依然没有被说服,“我们非得看上他们家不可吗?我们可以回国啊,那里也有很多条件很好的人家不是么?”
“人活着,当然要往长远处看。”谢军眯着一双老眼,透出狐狸般老谋深算的目光,“嫁到美国来,和嫁在中国,这概念能一样么?且你要记住,这越是一匹不羁的野马,驯服之后就越是能够成为一匹千里良驹。我平生的愿望,就是能让你嫁的好。你要尽你所能抓住林裕初,别再说那些打退堂鼓的话了,明白么?”
谢依宁看着自己的父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就像之前,她曾千百次向他屈服一样。
丽贝卡跪在地板上,将大大小小的物品一件一件地塞进旅行箱里,又费力地将箱盖外面的金属拉链拉上。
门外突然传来沙沙的声响,像是动物爪子挠在门上的声音。
她原本是不想搭理,但那声音却是不屈不挠,响个不停。
没办法,她只得过去开门。
金棕色的一团猛地蹿了上来,两爪搭在她的腰上,小脑袋直往她的怀里钻。
“哦,哦,天呐——”
丽贝卡措不及防,被这股力道冲地往后退了几步,这才发现腰上挂着的是一只半大的金毛犬。
她蹲了下来,握住它的两只前爪,看着这只活泼淘气的小家伙睁着一双湿漉漉的黑眼睛,友好地对她发出“呜呜”的叫声,并亲昵地用长长的嘴吻来蹭她的脸。
“小家伙,”丽贝卡用手摸摸它的脑袋,“谁带你来这儿的?还是你到处乱跑迷路了?”
听到这话,小金毛偏过头去,对着门外“汪汪汪”地叫了几声。
门后探出一张堆笑的脸,林裕初小心翼翼地侧身挤了进来。
“贝姬——”他刚一开口,余光就扫到了一旁的行李箱,不由得吃了一惊,“你这是——要搬家么?”
“不,我不搬,这只是一些需要整理出来的东西。”丽贝卡站了起来,“你从哪儿弄到这只小家伙的?”
一个星期过去了,看样子她似乎是消气了——
林裕初放松了一下情绪,开口道:“这是我同事家的,他们的新生儿对狗毛过敏,且女主人也一直不喜欢家里养狗,琢磨着送人,我就给要过来了。”末了又补上一句,“我觉得你应该回喜欢。你看,它也不认生。我养了几天,很驯熟了。”
“可怜的小东西,”丽贝卡低头看了它一眼,“它叫什么名字?”
“萨沙。一只刚刚七个月大的雄性小狗。”
丽贝卡点点头,转身从食品柜里拿了跟肉肠递到它嘴里,让他自己叼着吃。又看了看那件行李箱,突然叹了口气道:“我所有的奢侈品都在里面了。”
林裕初困惑地眨眨眼,表示他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再把车抵押给银行贷款,然后加上我这些年出来工作的积蓄,离做手术的费用,还是差了近一万美金。”
林裕初更加困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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