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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他就没见过那么自由散漫的人


  沈初念翻了个白眼,把两碗抄手放到托盘里,顺手放了两把勺子一个空碗进去,“端走吧,森巴。”

  “我叫林森。”林森暴跳如雷。

  沈初念耸耸肩,“我知道,吝啬鬼·森巴。”

  沃日,林森连忙端起托盘越过沈初念走了,他怕再待下去被活活气死。

  沈初念背着小手,颠颠的跟在后面。

  有宵夜吃咯,开森。

  林森把饭菜端到书房门口,发现沈初念还跟着,“你想干啥?”

  “我找凉以谦。”试吃,你给我闪开。

  林森狐疑的视线在她身上扫了一会儿敲敲房门端着托盘进去,“少爷,宵夜做好了。”

  凉以谦从文件中抬起头,光是闻味道他就知道这宵夜是沈初念做的。

  昨天金元颠颠的拿回来的那些卤菜,不是出自沈初念之手。

  不要问他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他就是知道,凉以谦收起文件推到一边。

  林森连忙把一碗抄手放在他面前,准备拿空碗试吃的时候,看到凉以谦挥挥手。

  他带着一脸震惊的表情,愣愣的出去。

  天哪,少爷居然略去了尝菜这道程序。

  万一中毒了咋办,不行他得去找金元商量商量。

  金元还在公司加班,他开车过去面谈。

  讨厌的人终于走了,沈初念关上房门,大大咧咧的走过去拿起勺子舀了两个抄手到小碗里,吹了一会儿,舀起一个一口塞进嘴里。

  呼,呼,好烫!

  不过好香啊,虾肉Q弹,有嚼劲,面皮劲道,完美!虾肉抄手是最鲜的没有之一。

  沈初念把另外一个抄手倒进嘴里,忙不迭把试吃的那碗抄手端到凉以谦面前,“老板,可以吃了。”不用担心勺子会下毒,因为勺子是银的。

  凉以谦用的筷子,勺子,碗都是食用银的。

  有时候试吃就是例行程序而已,求个心安而已。

  凉以谦拿起勺子舀了一个抄手正在吹,沈初念已经把另一碗端走,干掉了两个抄手,一边吃,一边念叨,“这虾真鲜,明天早上做点虾饺肯定也不错。”

  凉以谦突然明白这段时间吃饭的时候缺点啥了,没有沈初念在耳边聒噪。

  金元吃饭很安静,没有存在感。

  沈初念,吃饭动静大,还爱说话,从不受餐桌礼仪束缚,他就没见过那么自由的人。

  凉以谦本来想小吃一口以免晚上饿,现在胃口大开,这一碗感觉不够。

  沈初念以最快的速度吃完,看到凉以谦也吃完了,一脸错愕。

  那个男人明明吃饭很慢的啊,今天怎么这么快?

  她还想划拉两个抄手的念头泡汤了,呜呜呜。

  沈初念晚饭吃了两碗米饭,四盘菜,现在又吃了这么多抄手还没吃饱,凉以谦觉得她的胃是个无底洞,“以前为什么那么少?”

  “我这不是为老板节约粮食吗,看我多懂事儿,不用给我加工资,我这个人不在意钱,每天努力工作就是为了老板能过上好日子,我不骗你,看我真诚的小眼神!”

  我倒是想多吃多占,吃到就是赚到。

  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胃被饿小了,得一点点恢复。

  现在差不多恢复了,能好好吃饭的日子就一个字。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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